最让我快乐的事情开始了,那年,我担任了两个班的写作课。除了在课堂上可以毫无忌惮地宣讲我对文学创作的“歪理”,还可以在每周批改近百本作文中,找到我的无限乐趣——因为,只有此时我才是那近百篇作文唯一的至高无上的“判官”,我可以自由挥洒地对文章下“判决书”,成为“评审皇帝”的感觉真的很好。
一切评判的标准由我来定:首先是遣词造句流畅通达;其次就是文采飞扬;再就是最重要的一点——无论叙事文,还是议论文,不按套路出牌的“跑题”文章,往往成为我课堂上重点分析的范文。我愿意给它打高分,是我的自由,也是我的权力,没有人监督,也不担心任何审查,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。